鹤山市监局提醒您: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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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价格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2年春节将至,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对我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节日期间,应自觉维护肉、禽、蛋、菜、油等生活必需品、名优白酒等应节商品和医疗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价格秩序,认真规范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严禁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强制搭售、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

四、各客运公司、车站等,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六、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七、各房地产经营单位要遵循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增强明码标价意识,做到公示位置醒目,公示项目齐全,公示内容完整。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为消费者选房、购房提供更为公开、透明的环境。

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实行亮牌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粤ICP备2024174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