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新通告!暂停办理!

广东最新通告!暂停办理!

近期要办这些业务的街坊们注意了!
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12月26日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暂停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业务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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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质量,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需联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1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1月8日08:3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5日18:00停机升级,暂停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1月9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三)税务机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1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1月12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8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1月12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开停机时间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尽量减少因系统升级对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如果您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过程中存在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33热线、12345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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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提醒】

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即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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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门社保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即将结束,为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年政府补贴及按时享受养老待遇,请尚未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一、缴费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缴费阶段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时间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缴交当年度的参保费用。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助缴费、修改缴费档次,网上办!




1、手机端:公众号、“粤省事”指尖办理


(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1.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资格认证、社保费清缴、缴费档次修改业务。
2.操作指引:登录粤省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板块:通过智能手机在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服务专区选择“社保”板块,专享社保业务自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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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点击“养老”,“参保情况”可以进行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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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
点击“养老”,选择“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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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三: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缴费档次修改、缴费申报
“个人参保缴费”,选择相应的功能进入按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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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办理”或者“为他人代办”,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可查询当前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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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点击“修改缴费档次”,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修改。其中,缴费档次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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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


1. “江门税务”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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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3. 操作指引: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认证后点击“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保险”进行相应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为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2、网页端:缴费高效办理

(一)网上服务大厅网页版


1.网址:

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service/service/cxjbfw/businessGuideline.shtml?developCode=GT_DYHDFF_04&is=0&areaCode=440700&gdbsTokenId=


2.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待遇申请、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3.操作指引: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在左边菜单栏点击“业务网上受理”-业务类型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应业务并上传资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将电话联系。


(二)电子税务局网站


1.网址:

http://www.etax-gd.gov.cn/


2.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3.操作指引: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认证后选择“我要办税”-“社保费”-“城乡居民业务”-“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保险缴费”可选择为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温馨提示】已签订扣费协议的参保人,只需在已登记并签订扣费协议的银行账户足额存入应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税务部门将定期进行批量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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