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000万元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来了!

重磅!1000万元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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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门市摩托车

以旧换新补贴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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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摩托车补贴来了!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进行申领

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提振我市摩托车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开展2022摩托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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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申领?

需要准备哪些申领材料?

小编已经整理好具体细则

赶紧收藏好这份详细攻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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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2022年6月7日起,持有江门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本人名下摩托车,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在市内购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燃油摩托车,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可凭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本市购车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


按照《关于征集2022年江门市摩托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的通告》 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共推荐149个燃油摩托车车型作为江门市2022年摩托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推广车型已于2022年7月19日至7月21日进行了公示。


扫码查看摩托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推广车型名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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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


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按《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500元资金补助;

(二)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600元资金补助。


上述摩托车补贴总额限定为10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摩托车销售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申报材料


(一)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后,由车管所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本人购买新摩托车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

(三)填写与车主同名银行账户资料。



申报程序



STEP 1.车辆报废、注销

车主联系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车,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业务委托书、车辆前、后车牌等资料,委托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完成车辆拆解后,将《车辆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给车主。


车主可联系下列任意一家企业上门回收报废车:


①江门市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收车人:陈德庆 

电话:13702288622

②广东南粤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车人:崔铨文 

电话:17728367556

③江门市骏诚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收车人:麦鸿钊 

电话:18823082632

④江门市新会区祥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收车人:曾远爱 

电话:18029668000



STEP 2. 注册

*请车主本人完成平台注册登录并申领补贴,车主以外人员申报无效。

①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选择【我是企业/个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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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请点击【个人登录】,通过粤省事人脸识别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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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3. 申报项目

查找项目


①方法一:点击进入【江门市汽车、摩托车消费补贴】申报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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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方法二:在【智能搜索】框输入“摩托车”关键字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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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请车主本人完成平台注册登录并申领补贴,代办人员申报无效。

*全程网办,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将自动获取税局发票信息,需要获得购车发票14天后申报。

①点击“立即申报”,进入项目申报书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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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填写申报书并确认银行卡等信息是否正确(以免补贴资金支付失败)。

1) 请用户在报废、注销旧车,购置推广车型范围内的车辆并在江门本地完成上牌后申报补贴; 

2) 请用户正确填写新购车车牌号码、新购车中文品牌、新购车车辆型号、报废车车牌号码、报废车报废时间;

3) 请用户确认补贴金额及接收财政补贴资金账户等信息是否正确,避免补贴支付失败!

*个人消费者请提供车主本人银行卡信息。

4) 请用户勾选申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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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依据事项要求清晰上传新购摩托车及报废摩托车的4份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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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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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4. 项目进度

查询项目审核进度


进入我的工作台->我的项目->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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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修改


当项目信息审核不通过时,项目将被退回修改,届时申请人手机也将收到修改提醒短信。请在我的工作台-我的项目,点击【已退回】,找到项目并点击【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项目。切勿轻易点击“放弃申报”,否则无法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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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助资金。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咨询电话如下:

技术咨询:0750-3501712;

蓬江区:0750-3833007;

江海区:0750-3861554;

新会区:0750-6631067;

开平市:0750-2380795;

台山市:0750-5521909;

鹤山市:0750-8888692;

恩平市:0750-7123980。

(三)摩托车推广车型详见附件。

(四)车主申请资金补贴最后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的,申报系统将提前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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