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按50%!广东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减按50%!广东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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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缴相关税费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费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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