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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
首批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5日前
申报条件
个体工商户达到基础入库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01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
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申报需满足以下任一认定条件:
02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
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申报需满足以下任一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