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鹤山市私营企业协会(合称:鹤山市个私协会)依据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管理条例》和1988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于1984年9月和1991年9月,按照法定程序在鹤山民政局登记备案。目前,鹤山市个私协会在沙坪街道楼冲向前村B座四楼(鹤山市个私协会党群服务中心)办公。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鹤山市个私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监督、指导鹤山市个私协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2018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贺信精神中强调,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为个体私营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创造发展环境,切实做好各项工作。2018年4月,经鹤山市市委组织部批准,鹤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鹤山市私营企业协会联合成立江门地区首个协会党委。
鹤山市个私协会,是由广大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市联合性、服务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个私协会按法规要求,秉承自愿入会、退会自由的原则,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诚信自律。协会组织机构设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11个代表机构和1个妇女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设秘书处,内设综合办公室、企业服务部、宣传教育部等3个职能部门,下设11个联络处,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7人。协会总部挂牌座落在鹤山市个私协会党群服务中心,办公面积1180多平方米,拥有八大网络宣传平台:官方网站、短信平台、小鱼直播平台、“鹤山商界”五平台(其中公众号用户6万+,小程序用户33万+,抖音号用户17万+,直播平台用户1万+,视频号用户3000+);同时还建立了1个会员代表群、1个会员资讯服务群和1个企业微信群,全面覆盖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会员。
获得荣誉
1. 2018.2获得鹤山市民政局授予4A社会组织荣誉;
2. 2018.12 获得中共江门市社会组织委员会授予江门市“双强双优“基层组织党建示范点荣誉;
3. 2019.6 获得中共鹤山市委授予鹤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
4. 2019.6获得中共江门市委授予江门市先进党组织荣誉;
5. 2019.12获得江门市民政局授予江门市品牌社会组织荣誉;
6. 2020.12获得鹤山市民政局授予鹤山市品牌社会组织荣誉;
7. 2021.6获得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突出单位荣誉;
8. 2021.7确定为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9. 2021.12获得广东省个私协会授予广东省个私协会系统2021年度先进单位荣誉;
10. 2022.12获得广东省个私协会授予广东省个私协会系统2022年度先进单位荣誉;
11. 2022.12获得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授予广东省第一批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荣誉;
12. 2023.12获得鹤山市民政局授予5A社会组织荣誉;
13. 2014-2023年连续10年获得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光彩》杂志社授予先进单位荣誉;
14.2023年10月确定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联系点。
1. 2018.2获得鹤山市民政局授予4A社会组织荣誉;
2. 2018.12 获得中共江门市社会组织委员会授予江门市“双强双优“基层组织党建示范点荣誉;
3. 2019.6 获得中共鹤山市委授予鹤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
4. 2019.6获得中共江门市委授予江门市先进党组织荣誉;
5. 2019.12获得江门市民政局授予江门市品牌社会组织荣誉;
6. 2020.12获得鹤山市民政局授予鹤山市品牌社会组织荣誉;
7. 2021.6获得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突出单位荣誉;
8. 2021.7确定为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9. 2021.12获得广东省个私协会授予广东省个私协会系统2021年度先进单位荣誉;
10. 2022.12获得广东省个私协会授予广东省个私协会系统2022年度先进单位荣誉;
11. 2022.12获得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授予广东省第一批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荣誉;
12. 2023.12获得鹤山市民政局授予5A社会组织荣誉;
13. 2014-2023年连续10年获得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光彩》杂志社授予先进单位荣誉;
14.2023年10月确定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