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6万元!
2024年江门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实施细则来啦!
补贴时间
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江门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01
乘用车
02
转让车辆
03
新购车辆
04
江门市汽车销售企业
补贴条件
(二)申请补贴的转让车辆所有人和新购置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三)同一个消费者只能领取一次补贴。
(四)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含当日)前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以转让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具日期为准),并在2025年1月15日(含当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以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六)新车购买日期不得晚于该车注册登记日期。
补贴标准
(一)
第一档
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9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辆;
(二)
第二档
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3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2000元/辆;
(三)
第三档
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6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辆。
消费者申报材料
(一)转让车辆材料
(二)新购车辆材料
(三)个人资料
消费者申请流程
转让旧车
购买新车
填写申请信息
资金发放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