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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目前已有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包括广东在内的9个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目前,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保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实现省内异地共济是指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份参保,但不在同一个统筹区,也可以共济给亲属。
已经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共济的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其中,在河北、江苏等地,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不仅能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直系亲属,而且共济的资金还可以跨省使用。
据介绍,浙江、河南、山东、广东部分实现了省内共济,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安徽、陕西近期很快将实现省内共济,辽宁、黑龙江、湖北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
二是参保人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同时线下医保大厅也可办理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