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下发通知,开展2022年度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第三届市政府质量奖名额不超过6个,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给予50万元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如没有满足获奖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依法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企业或组织,医疗机构(评价对象为医院科室、专项医疗团队和社区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居行业前列;
(四)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按照《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执行。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
(一)申报
各申报企业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按类别如实填写《江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5),连同相关证实性材料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纸质材料一式2份,收录电子版文档的U盘1个),同时将《申报2022年度江门市政府质量奖企业或组织基本信息表》(附件6)发至秘书处邮箱(附件1-6电子版可在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cjdglj/zwdt/tzgg/content/post_2633649.html下载)。秘书处将按此信息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市政府质量奖质量工作资助资金的申报需同时通过“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办理,具体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二)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本地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推荐意见,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送至秘书处。
(三)资格核查
秘书处会同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评审
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材料评审、现场评审。
(五)审议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企业或组织的综合评价报告进行审议,投票确定拟获奖名单。
(六)公示报批
秘书处将拟获奖名单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一)本届市政府质量奖在奖项设置、参评范围等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调整。鼓励引导“独角兽”“小巨人”企业、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以及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保障产业链稳定的先进典型企业和组织参评。
(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和“申请自愿、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不增加任何企业和组织负担,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任何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联系人:徐生
联系电话:0750-8810339
地址:鹤山市沙坪文华路98号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质量股
1江门市政府质量奖(制造业)申报表
2江门市政府质量奖(服务业)申报表
3江门市政府质量奖(工程建设业)申报表
4江门市政府质量奖(医疗机构)申报表
5江门市政府质量奖(教育机构)申报表
6申报2022年度江门市政府质量奖企业或组织基本信息表
7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