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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持证上岗法律法规
2021年2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
《规定》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场所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规定》第十一条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聘请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参与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培训开班通知
(一)有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一般社会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023年8月16日
680元/人,费用含培训费、教材费和考试费,不含食宿费。(缴费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姓名、单位)
1、《消防责任人、管理人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照片2张(正一寸免冠个人蓝底证件照)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付款凭证复印件
电话预约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咨询电话:
0750-8810332,
13827078220。
广东省富思源消防职业培训学院江门培训处(鹤山市沙坪楼冲向前村B座一楼企业综合服务大厅)
每期培训时间共计1天,考试合格后颁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